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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举办市一级重点单位《消防法》宣贯培训班

      4月28日,湖北黄冈市举办了一期市一级重点单位《消防法》宣贯培训班。全市一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法人(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共10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开班仪式上,支队防火处工程师阮恢湖宣读了新《消防法》培训方案。支队防火处处长李建新宣读了市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五一”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对“五一”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支队长严宜红在动员讲话中指出,新《消防法》的修订和颁布实施,对加强我国消防法制建设,推进消防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天组织全市重点单位进行新《消防法》的宣贯培训,目的是动员号召全社会都来认真学习、自觉遵守《消防法》,努力营造“学法知法守法,共同维护公共安全”的社会氛围,不断推进全市消防工作社会化、法制化进程。

      支队长严宜红要求,新《消防法》是在认真总结近年来消防工作实践,借鉴国外消防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修订实施的,在内容上有很大的调整和变化。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新旧对比,重点解读的方式,全面了解新《消防法》修订的背景、意义、工作原则、主体责任,切实掌握新《消防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要把新《消防法》的宣传贯彻纳入全民普法教育,结合消防志愿者行动,让广大社会群众接受《消防法》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此外,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开展好丰富多彩、声势浩大、扎实有效的宣传活动,******限度扩大宣传覆盖面,真正使新《消防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真正使重视和抓好消防工作成为社会各界的广泛共识和全民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真正使消防工作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良好局面。

      开班仪式后,湖北省消防协会宋卫敬宣教员详细地向参训人员介绍了新《消防法》的一些基本理念以及相关条款,从消防工作的方针、原则和责任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消防工作职责,公民在消防工作中的权力和义务,消防产品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讲解,并围绕新《消防法》修订的历史背景、重大意义、焦点问题等,着重讲解了修改和新增加的内容,通过紧密结合当前重大火灾案例、常见火灾的性质特点以及近年来全省发生的火灾案例对新修订《消防法》逐条进行深刻分析,阐明了《消防法》的修订和颁布实施对于加强各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培训,不仅使与会人员对新《消防法》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和掌握,还强化了其消防安全意识和处置初期火灾的能力。培训人员纷纷表示,回去以后将进一步认真研读新《消防法》,并积极向本单位人员做好新《消防法》的宣贯工作,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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